律》,只有‘无故失期’,才会被惩罚。
第二点,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——《秦法》对失期的刑罚是:为首者‘斩’,同行者连坐。
也就是说,只要失期,所有人都得腰斩!
而《汉律》的惩罚却是:为首者‘死’,同行者流放边关。
一个‘斩’,一个‘死’,一个‘流’。
这三者之前,便有一个极为重要的差异。
——斩,即腰斩弃市,是必死无疑!
而‘死’、‘流’,都是可以拿金、爵抵罪的······
简单来说就是:如果被判‘斩’,那啥都不用想了,安心吃顿断头饭,等死就行。
但要是被判‘死’或‘流’,那还有一种方式,可以逃脱惩罚。
首先,需要这个被判‘死’或‘流’的爵位足够高,即二十级爵位制的第五级以上,就可以享受爵位相应的特权:以钱抵罪。
满足爵位条件后,只要能拿出足够多的钱,那就不需要被执行‘死’刑,甚至都不需要走后门、跑关系,光明正大将罚款交到官府,就能免罪。
虽然乍一眼看上去,‘五级以上爵位、一笔不菲的罚款’,对于底层百姓还是有些遥远,但实际上,也并不是那么难以实现。
汉承秦制,如今汉室的爵位体系,同秦二十级军功勋爵制一般无二。
即:一级公士,二上造,三簪袅,四不更,五大夫,六官大夫,七公大夫,八公乘,九五大夫,十左庶长;
十一右庶长,十二左更,十三中更,十四右更,十五少上造,十六大上造(大良造),十七驷车庶长,十八大庶长,十九关内侯,二十彻侯。
而在这二十级爵位中,从第五级的‘大夫’开始,就可以享有犯罪时,出钱抵罪的特权。
那么,一个‘大夫’的五级爵位,对一个普通的农民来说,意味着什么呢?
就拿张病己来说:汉立,张病已默认获得一级公士爵位;之后在楚汉争霸时期,张病已跟随汉军出征,斩首三级,俘虏四人。
凭借这三个人头、四个俘虏的战功,张病已的爵位便得以连升五级,达到了六级的官大夫。
而现如今,身官大夫的张病已,便已经为自己的子子孙孙数十人,赢得了‘犯罪时不接受刑罚,而是出钱免罪’的特权。
张病己如此,关中的农户们,也基本是这么个状况。
秦末战火刚结束,谁家还没个斩首二、三级的父祖了?
就算没有,就老刘家这一言不合‘赐民爵一级’的尿性,只要活个三四十岁,也能混个五级的‘官大夫’爵位。
这,也正是《秦法》和《汉律》最根本的差异所在。
——相比起动辄杀全家、杀整条街,乃至杀全村的‘暴秦’,汉室的律法,多了那么一丝人情味,以及些许变通的余地。
在如此宽松的律法背景下,自有汉至今近十年,被处于‘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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